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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大学综合评价考试确认后,别的学校就不能参加吗?

时间:2018-05-11 09:27:50作者:爱上高考站

很多考生在参加综合评价考试时都想要多报考一个,希望给自己多提供一次机会,如果这个学校没有考上还可以有下次机会,但是每个高校都有一定的规定,以及某些高校的考试时间是差不多的,这种时候,考生就会产生疑惑。比如东南大学综合评价考试确认后,别的学校就不能参加吗?

东南大学综合评价考试确认后,别的学校就不能参加吗?

东南大学提出:若考试处于相同时间段内,只可确认一所学校,且我校确认考试时间截止之后,不得取消,望各位考生慎重考虑。

官方上面的意思就是在若考试处于相同时间段内,只可确认一所学校,也就是考试时间如果不冲突是可以报考其他学校的,但是具体情况还是需要考生咨询东南大学的招生办公室,最终解释权归他们。

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对象

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。志向远大、成绩优异、全面发展、身心健康、具备创新潜质,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:

1、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一等奖(含)及以上奖励的理科考生;

2、获得全国性作文、英语等人文社科比赛决赛二等奖(含)及以上奖励的文科考生;

3、成绩优秀,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列的考生。

录取原则

1、根据考生高考成绩、选测科目成绩与学校测试成绩组成的最终成绩择优录取。最终成绩由“高考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60%+选测科目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10%+学科能力测试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20%+综合素质测试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10%”计算形成。

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数原则:A+得50分,A得30分,其余不得分。

2、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最终成绩,按照“平行志愿、分数优先”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的录取。理科考生高考成绩位于全省位次前300名,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,理科考生高考成绩位于全省位次前1000名,按前六专业志愿之一录取,不受招生计划限制,其他考生录取专业不受影响。

3、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之前完成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,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,且物理或历史(理科考生选测物理,文科考生选测历史)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,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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